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83号


2025-01-1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83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182号之四、(2024)鄂0104执恢182号,叶泽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9465号 武汉市鲁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2200016GB00074F00010088  江岸区兴业路191号银湖湾/栋/座B单元15层1501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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