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62号
根据(2024)鄂0104执2379号之二,(2024)鄂0104执2379号,王文志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52329号 | 付亮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1002001GB00102F00110092 | 洪山区北洋桥西路50号铁机村B区还建楼(铁机新居1区、2区)21栋2单元15层(1)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