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42号
根据(2024)鄂0116执恢1076号之二,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市2014011257 |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03005005GB00023F00010002 | 江汉区万松园路93号千禧园6栋4单元3-4层2室 | 解封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孙逊(公民身份证号码:420500197712221328)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