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32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1914号,陶柱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国用(商2005)第J240402006-3401号 | 李伟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12414001GB00212F00010036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4小区19栋3单元4层1室 | 买受人:陶柱 |
| 2 | 市200516506 | 李伟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12414001GB00212F00010036 | 东西湖区常青花园4小区19栋3单元4层1室 | 买受人:陶柱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