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217号


2025-01-09  来源:本站

  杜秋因保管不善,将汉南区纱帽街桂庄路开来.百花苑6栋1单元5层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汉国用(2007)第20825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南2013000364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杜秋
2025年1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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