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110号
根据(2024)鄂0106执4302号之三,章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3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3453号 | 武汉弘正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6011011GB00030F00220036 | 武昌区水果湖街中北路120号天源城二期(东湖壹号)7栋10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