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101号


2025-01-08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101号

  根据(2023)鄂0111执恢661号之四,吴院刚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昌国用(商2010)第00963号 周爱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1013GB00005F00010029  武昌区龙源大厦A栋1单元18层1-1805、1-1806号   
2 昌2010000857 周爱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1013GB00005F00010029  武昌区龙源大厦A栋1单元18层1-1805、1-1806号   
3 昌2010000967 周爱平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1013GB00005F00010032  武昌区龙源大厦A栋1单元18层1-1805、1-1806号   
4 武昌国用(商2010)第00964号 周爱平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1013GB00005F00010032  武昌区龙源大厦A栋1单元18层1-1805、1-1806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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