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5第89号
根据(2024)鄂1223执1170号,袁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2)武汉市江夏不动产权第0028106号 | 晏军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5001007GB00304F00010098 | 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文化大道237号武汉汇锦国际广场6层89商室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