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5第73号


2025-01-0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5第73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1执2707号,代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8)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24297号 彭青,张维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10024GB00019F00930074  武昌区宝通寺路30号百瑞景中央生活区六期6栋/单元30层2号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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