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5第106号


2025-01-06  来源:本站

  郑新民因保管不善,将汉阳区夹河路109号(原夹河路107号)锦绣雅苑(限价商品房)7栋3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汉阳不动产权第005160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郑新民
2025年1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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