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3月2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王国富 | 王征25%、王春燕25% | 0000787 | 江夏金口街金口街金塔路 | 78.1800 | 王国富的50%份额由王征25%、王春燕25%分别继承,孙梅放弃继承。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5年1月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