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078号
根据(2024)鄂01执恢216号之六、(2024)鄂01执恢216号之七,邓水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6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1273号,鄂(2016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01274号 | 邓水秀,杨四丽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5086001GB00024F00120001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康魅路1号金地·褐石庄园(金地·艺境)22栋2单元31层01室 |
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2月31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