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5074号


2024-12-31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5074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7执恢623号之一,陈全喜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新2013002550号 缪前进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7001008GB00862F00010001  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80号/栋1-4层   
2 武新国用(2007)第补028号 缪前进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7001008GB00862F00010001  新洲区邾城街新洲大街80号/栋1-4层   

新洲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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