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5056号


2024-12-27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5056号

  根据(2024)鄂0191执恢448号之一,张宇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土地档案号:Z3-3-2012-00932(未查询到土地证号) 向海帅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2412009GB00006F00020025  东西湖区五环路8号亿达华庭2栋2单元22层2室   
2 东2012001087 向海帅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2412009GB00006F00020025  东西湖区五环路8号亿达华庭2栋2单元22层2室   
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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