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024号
根据(2023)鄂0104破6号,朱继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昌2014010890 | 武汉欣政物资有限公司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617 | 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7层15室 | |
| 2 | 武昌国用(商2014)字第12109号 | 武汉欣政物资有限公司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617 | 武昌区和平大道750号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7层15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