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37号


2024-12-26  来源:本站

  马志坚,冯晓萍,马志刚(已故)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花桥街聚才南苑19号江大路小区8栋1单元3层4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2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7228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马志坚,冯晓萍,马志刚(已故)
2024年12月2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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