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931号


2024-12-26  来源:本站

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二七街武汉市江岸区永祥路6号武汉市永清片综合发展项目B9地块(武汉天地·御江璟城一期)11栋12层3室的《期房抵押证明》(证号:市2012008082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
2024年12月26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