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5001号
根据(2023)鄂0102执恢4844号之二,李嘉惠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25517号 | 武汉新居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| 不动产权属证明 | 420104003005GB00001F00030034 | 硚口区田文街10号红星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(金地悦江时代K3)一期3栋/单元3层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2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