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893号


2024-12-25  来源:本站

  黄桂生,朱桂珍因保管不善,将新洲区阳逻街高潮村八组/栋1-2层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新国用(93)字第M200508C06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武房权证新字第201100628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黄桂生,朱桂珍
2024年12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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