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920号
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928号之一,向东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12763号 | 武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4013010GB00003F00030336 | 硚口区沿河大道216号商铺B区1-2层22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2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