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,根据武自然资规发(2020)43号文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天内,持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,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洪山区创意天地7号工坊403室
联系方式:87658273
序号 |
权利人(出卖人) |
买受人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备注 |
1 | 邱治民 | 李科 | 洪山区丰华苑路14号马湖村产业C地块还建用房(明泽丰华苑)6栋/单元22层(26)号 | 420111020002GB00525F00010389 | 64.1400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