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885号
根据(2018)鄂0112破1-27号,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东2015008243 |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| 房屋他项权证 | 420112411009GB00009F00020010 | 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八方路西、田园街北武汉临空皇冠假日酒店·八方明珠2栋1-2层(2)商室 |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(2018)鄂0112破1-27号解除抵押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