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670号


2024-12-17  来源:本站

  付振武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金磊商厦(财神广场)10层A41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江国用(交2008)第149645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08005224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付振武
2024年12月17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