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2月14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七雄路111号东西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83256700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夏连珊 | 纪秋萍100% | 鄂(2019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0345号 | 东西湖区金银湖办事处环湖路43号怡清雅筑二期33号楼/单元28层2号 | 90.5800 | |
| 2 | 夏连珊 | 纪秋萍100% | 鄂(2018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22477号 | 东西湖区万科四季花城·西半岛左岛二区G(1-13)栋3单元302室 | 113.5400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