邵志辉因保管不善,将江汉区唐家墩街发展大道239号顶琇国际城D区6栋/单元1-2层商铺2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0000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 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邵志辉2024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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