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810号
根据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三,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7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104521号 |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武昌区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 |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三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解除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共计29套的抵押。送达人员:程帅(WHG00223)、孙乔(42010051)。 | |
| 2 | 鄂(2019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694号 |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武昌区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 |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三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解除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共计29套的抵押。送达人员:程帅(WHG00223)、孙乔(42010051)。 | |
| 3 | 鄂(2018)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826号 |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沌口支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武昌区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 | 依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三《协助执行通知书》和(2023)鄂01执恢176号之二《执行裁定书》解除武昌区杨园街徐东大街1号长江美墅1栋1层1-14室、2层1-14室、2栋2层12室共计29套的抵押。送达人员:程帅(WHG00223)、孙乔(42010051)。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16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