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792号


2024-12-13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792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6执1494号,叶仁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昌国用(商2011)字第12730号 柯海桃,刘志勇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13026GB00002F00450007  武昌区南湖花园机场三路水域天际二期19栋1单元4层3室   
2 市2011025684-1,市2011025684-2 柯海桃,刘志勇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13026GB00002F00450007  武昌区南湖花园机场三路水域天际二期19栋1单元4层3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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