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574号


2024-12-13  来源:本站

  张倩茹,曾祥涛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野芷湖南路2号保利·心语十区B12栋2单元13层5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19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35614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张倩茹,曾祥涛
2024年12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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