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462号


2024-12-10  来源:本站

  王大兰因保管不善,将东西湖金银湖街马池中路南、环湖中路东航天·兴隆国际一期3栋1单元16层1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4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56916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王大兰
2024年12月1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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