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459号


2024-12-10  来源:本站

  武汉兴益华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黄陂区滠口街工业园汉派服饰产业园1号转运包装厂房栋1-2层1号、2号转运包装厂房栋1-2层1号、设备用房栋1层1号、二层平台栋1层1号、倒班楼栋1-4层1号、门卫、监控栋1层1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603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1530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610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608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605号)/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60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武汉兴益华实业有限公司
2024年12月10日


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维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技术支持
联系电话:027-82862106
鄂ICP备17027776号-2   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602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