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705号


2024-12-0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705号

  根据(2024)粤0305执恢719号之一,刘文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19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33014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蔡甸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7023GB00352F00120019  蔡甸区蔡甸成功村居住项目(恒瑞上城)12栋2单元5层1号   

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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