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656号


2024-12-0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656号

  根据(2024)鄂2801执805号之二,武汉正通拍卖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洪国用(2012商)第1908号 唐宁蔚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11016001GB00015F00170020  洪山区书城路46号武汉金地·格林小城美茵2区B栋B1单元302室   
2 洪2011014305 唐宁蔚 房屋所有权证 420111016001GB00015F00170020  洪山区书城路46号武汉金地·格林小城美茵2区B栋B1单元302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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