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604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4436号之一,杨坤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7901号 |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4003004GB00122F00030144 | 硚口区辛家地北路47号农利村城中村改造开发项目(K4地块)6栋/单元28层3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