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274号


2024-12-03  来源:本站

  丁志军因保管不善,将洪山区白沙五路6号长江村“城中村”综合改造还建用地H8地块(观庭金色世家B区)项目1栋1单元4层(1)号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1)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128633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丁志军
2024年12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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