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1月3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关恒三 | 100% | 夏0101519 | 江夏区乌龙泉街乌龙泉矿工人村房改房31栋1单元3层5室 | 53.7300 | 关恒三的100%份额由关长太继承,关长生、关常山、关长久放弃继承。关长久因身体不便不能到场已上门核验。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2月3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