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571号


2024-12-02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571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4执恢348号之一、(2024)鄂0104执恢348号,吴思雨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国用(2006)第585号 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2011003GB00020F00010033  江岸区中原大厦13层B室  吴思雨前来办理 
2 市200605472 武汉中原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2011003GB00020F00010033  江岸区中原大厦13层B室  吴思雨前来办理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2月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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