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539号
根据(2024)鄂0107执恢738号之一、(2024)鄂0107执恢738号,肖容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19)武汉市青山不动产证明第0005530号 | 狐狸互联网小额贷款(宁波)有限公司 | 不动产登记证明 | 420107002001GB00006F00150006 | 青山区126街坊126门8号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