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1月2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公共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
联系方式:67880304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黄欢 | 50% | 鄂(2024)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4043号 |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雄庄路4号曙光·星城B区(H2、T2)1、3、5号楼1号楼单元26层09号 | 62.3300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28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