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494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恢1080号,吴照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昌国用(商2013)字第17240号 | 柴紫君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4008GB00003F00030047 |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(二期)3栋1单元6层2室 | |
| 2 | 昌2013018285 | 柴紫君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4008GB00003F00030047 | 武昌区积玉桥街临江大道98号武汉积玉桥万达广场(二期)3栋1单元6层2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2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