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177号


2024-11-28  来源:本站

  邱亚菲,李涛因保管不善,将江岸区统建大江园北苑8栋3单元10层2室的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岸国用(商2005)第6437号)/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(证号:岸国用(商2005)第6438号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0500446)/《房屋所有权证》(证号:市200516041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邱亚菲,李涛
2024年11月2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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