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8152号


2024-11-27  来源:本站

  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因保管不善,将蔡甸区蔡甸街莲花湖大道190号居住项目(莲花湖项目)10栋1单元14层2号的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(证号:鄂(2023)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01632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
2024年11月2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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