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469号


2024-11-2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469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2执524号之二、(2024)鄂0102执524号,卢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鄂(2022)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2067号 武汉兴悦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2200014GB00019F00010077  江岸区后湖大道188号新建居住、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(新益村城中村改造K2地块)4号楼15层5室  卢义前来办理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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