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467号


2024-11-25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467号

  根据(2024)鄂0106执恢575号之三,余佳意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昌2014013121 金萍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4014GB00005F00010195  武昌区友谊国际广场1栋16层15室   
2 武昌国用(商2014)字第14508号 金萍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4014GB00005F00010195  武昌区友谊国际广场1栋16层15室  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25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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