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278号
经初步审定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12月11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序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坐落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面积 |
用途 | 备注 |
1 | 武汉市江夏区保福小学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江夏区梁子湖风景区保福祠村保福街 | 420115011007GB00559W00000000 | 9805.8700 | 教育用地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