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413号
根据(2024)鄂0103执3894号之二,范家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鄂(2020)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4497号 | 苏燕 | 不动产权证书 | 420112414001GB00172F00010077 | 东西湖区养殖农场机场路东,马池路南常青花园5号小区3组团19栋24层2室 |
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2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