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409号


2024-11-20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409号

  根据(2024)湘0104执恢1112号之三、(2024)湘0104执恢1112号,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武房商证黄19字第200907521号 武汉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6005019GB00045F00100025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武汉28街休闲商业中心B10栋1-2层1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。 
2 HPBC20100297-1 武汉致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 420116005019GB00045F00100025 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叶店村武汉28街休闲商业中心B10栋1-2层1室 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,根据生效法律文书,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至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。 

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20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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