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当事人申请,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予以办理继承(受遗赠)转移登记,并依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60日(2025年1月1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江夏区纸坊北华街东10号市民之家三楼
联系方式:87012345
| 序号 | 被继承人(遗赠人) | 继承人(受遗赠人)所占份额 | 不动产证书号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面积(㎡) | 备注 |
| 1 | 后光银 | 50% | 夏200604903 | 江夏区纸坊街熊廷弼路96附50号 | 271.9400 | 后光银的50%份额由后珏继承,葛淑琴、后琛、后弯、后琪、后光金、后光荣、后光秀、后光华、后秀珍、后光清放弃继承。 |
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
2024年11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