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作废公告(协助法院执行) 公示号2024第4394号


2024-11-19  来源:本站

编号:2024第4394号

  根据(2024)鄂0117执恢504号之一,范志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
序号
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

权利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单元号

不动产坐落

备注

1 市201500441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解放支行 房屋他项权证 420102011002GB00005F00150045  江岸区永安路8号(武汉天地·御江苑二期)10栋16层1603室  代理人前来办理。 
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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