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号:2024第4389号
根据(2024)鄂0111执恢658号之一,孙维利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。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九条、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公告作废。
序号 |
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|
权利人 |
不动产权利类型 |
不动产单元号 |
不动产坐落 |
备注 |
| 1 | 武昌国用(商2015)字第17540号 | 张锦秀,官仁利 | 国有土地使用证 | 420106009004GB00012F00100024 | 武昌区解放桥梅花苑小区4栋1单元3层1室 | |
| 2 | 昌2015017742-1,昌2015017742-2 | 张锦秀,官仁利 | 房屋所有权证 | 420106009004GB00012F00100024 | 武昌区解放桥梅花苑小区4栋1单元3层1室 |
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
2024年11月1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