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动产权证书/登记证明遗失(灭失)声明 声明号2024第7816号


2024-11-18  来源:本站

  詹海洲因保管不善,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R2地块东本双限房一期工程6栋2单元11层2室的《不动产权证书》(证号:鄂(2020)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5091号)不动产权证书(不动产登记证明)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。
  特此声明。



声明人:詹海洲
2024年11月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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